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0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