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92年) 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92年) 第五十一条 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一条 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专利局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六章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