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92年) 第四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92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四十四条 被撤销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