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自中医诊所备案之日起30日内,对备案的中医诊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