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年) 4.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年) 4. 4. 部门分工。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等负责。 (二) 医保、医疗、医药联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建设。 3.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