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年) 3.

3. 配套措施。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示范区布局,强化统筹指导,沟通协调解决问题,在项目、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定期开展评估,总结推广经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承担主体责任,将示范区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健全示范区建设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完善配套措施,加强改革探索,及时总结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