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年) 4. 部门分工。国家中医药局、外交部、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等负责。 九、 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工程 (一)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年) (一) 4. 部门分工。国家中医药局、外交部、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等负责。 九、 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工程 (一) 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 九、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