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年) 4. 部门分工。国家中医药局、外交部、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等负责。 九、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年) 九、 4. 部门分工。国家中医药局、外交部、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等负责。 九、 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工程 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先行先试,以点带面,为全面深化中医药改革探索途径、积累经验。 (一) 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 4.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