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局关于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 (五)

(五) 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信息交流

加强国际国内、线上线下交融互动,有序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采集中医药政策法规、人员资质、产品注册、市场准入、质量监管等信息,为中医药服务贸易提供技术、人才、市场、投资及政策等咨询。支持建立中医药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中医药远程教育、医疗保健和认证等服务。将中医药服务贸易与中医药文化传播相结合,支持翻译出版数字化中医古籍,支持开发一批适合移动新媒体传播的海外中医药文化创意作品,促进中医药文化的国际推广和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