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试行)和基本标准(试行)(2010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中医坐堂医诊所须建立健全以下规章制度:
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
技术规范与工作制度;
医疗事故防范与报告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就诊患者登记制度;
财务、收费、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其他有关制度。
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
技术规范与工作制度;
医疗事故防范与报告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就诊患者登记制度;
财务、收费、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其他有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