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2010年) 第七章 激励方案管理 第四十条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2010年) 第四十条 第七章 激励方案管理 第四十条 因出现特殊情形需要调整激励方案的,企业内部管理机构应当重新履行内部审议和外部审批的程序。 因出现特殊情形需要终止实施激励的,企业内部管理机构应当向股东(大)会说明情况。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