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2018年) 四、 深化区域合作机制 (十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2018年) (十二) 四、 深化区域合作机制 (十二) 加强省际交界地区合作。支持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粤桂、湘赣、川渝等省际交界地区合作发展,探索建立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合作共建、利益共享的合作新机制。加强省际交界地区城市间交流合作,建立健全跨省城市政府间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省际会商机制。 (十一)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