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 九、 加强组织领导 (三十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 (三十四) 九、 加强组织领导 (三十四) 研究制定学前教育法。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立法,进一步明确学前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和公益普惠属性,强化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资源配置、师资队伍建设和监管等方面的责任,明确举办者对幼儿园办园条件、师资聘任、工资待遇、运转保障、经费使用与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责任,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园行为的惩治力度,推进学前教育走上依法办园、依法治教的轨道,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三十三) 目录 (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