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 六、 完善监管体系 (十九)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 (十九) 六、 完善监管体系 (十九) 加强源头监管。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各地依据国家基本标准调整完善幼儿园设置标准,严格掌握审批条件,加强对教职工资质与配备标准、办园条件等方面的审核。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由县级教育部门依法进行前置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后,到相关部门办理法人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事业单位登记。 (十八) 目录 (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