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摘要)(2006年) 四、 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和表彰激励机制,激发高技能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 (十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摘要)(2006年) (十一) 四、 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和表彰激励机制,激发高技能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 (十一) 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进一步推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充分发挥技师、高级技师在技能岗位的关键作用,以及在解决技术难题、实施精品工程项目和带徒传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在进行重大生产决策、组织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时,要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带头人的作用,并给予经费等方面的支持。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应作为生产经营性企业及实体等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的必要条件。 四、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