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的意见(2026年) 三、 加强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保护 (五)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的意见(2026年) (五) 三、 加强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保护 (五) 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承包农户家庭成员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益,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参与延包。充分保障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入赘婿等群体的知情权、参与权,做好跨区域协调工作,避免“两头空”、防止“两头占”,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其合法土地承包权益。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承包权益。探索建立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4) 三、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