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2000年) 十一、
十一、 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归根到底要靠改革。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有大中型企业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建立规范的监督机制。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相互参股等形式,实行股份制。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
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性和所有制结构的多样性,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重要特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要为各类企业发展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支持、鼓励和引导私营、个体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进一步开放市场,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打破部门、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进一步放开价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中的基础性作用。继续发展商品市场,重点培育和发展要素市场,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拓宽融资渠道,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规范和发展证券市场,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加强市场监督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综合运用计划、财政、金融等手段,发挥价格、税收、利率、汇率等杠杆作用,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保证经济稳定增长。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的方针,根据经济形势实施相应的宏观调控政策。近期要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带动企业和社会投资,促进消费。进一步完善分税制。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税费改革。健全税收制度,强化税收征管。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注意防范财政风险。严格财政监督管理。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框架。
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和调控体系。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适时调节货币供应量,维护人民币币值稳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改进金融服务,增强我国金融企业竞争能力。按照现代银行制度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综合改革。完善和发挥政策性银行功能。发展保险业,拓展保险市场,改善保险企业的经营管理。强化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金融资产质量。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府要集中精力搞好宏观经济调控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减少对经济事务的行政性审批。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继续改革和精简政府机构,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