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1999年) 第四章 收费行为的规范 第十五条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1999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收费行为的规范 第十五条 中介机构向委托人收取中介服务费,可在确定委托关系后预收全部或部分费用,也可与委托人协商约定在提供服务期间分期收取或在完成委托事项后一次性收取。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