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4年) 第二十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4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个体工商户所需生产经营场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 个体工商户经批准使用的经营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