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2025年) 第八条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2025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个体工商户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