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依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