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六章 贷后管理 第三十七条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贷后管理 第三十七条 贷款人应定期跟踪分析评估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约定内容的情况,并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信用评价基础。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