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四章 协议与发放 第二十六条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协议与发放 第二十六条 贷款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规范担保流程与操作。 按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贷款人应当参与。贷款人委托第三方办理的,应对抵押物登记情况予以核实。 以保证方式担保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应由不少于两名信贷人员完成。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