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二章 受理与调查 第十七条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受理与调查 第十七条 贷款人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 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发放低风险质押贷款的,贷款人至少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定借款人真实身份。 第十六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