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2018年) 第四章 信息报送方式 第二十二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2018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信息报送方式 第二十二条 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应当告知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方式和渠道,鼓励并引导纳税人采用远程办税端报送信息。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