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章 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二十二条 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应当符合自用原则,其外汇资金的收支和汇兑应当符合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境外个人出售境内商品房所得人民币,经外汇局核准可以购汇汇出。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