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管理员用户、数据上报用户和查询用户须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和征信服务中心备案。 前款用户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商业银行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和征信服务中心变更备案。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