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二章 报送和整理 第八条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八条 第二章 报送和整理 第八条 征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采取先进的技术手段确保个人信用信息安全。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