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 第四章 贷后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贷后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展期的,贷款人应当审慎评估展期原因和后续还款安排的可行性。同意展期的,应当根据还款来源等情况,合理确定展期期限,并加强对贷款的后续管理,按照实质风险状况进行风险分类。 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贷款原期限与展期期限合计不得超过40年。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