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2018年) 9.2

9.2 督导形式和内容

汇报座谈。听取被督导单位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双方就有关情况进行讨论,了解被督导地区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

查阅资料。包括检查各种管理或技术指导性文件、会议材料、工作记录、管理文档等资料;核实相关数据和填报内容;检查被督导者实际工作程序及操作过程。

现场检查。抽取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含精神障碍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康复机构、村(居)民委员会、派出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实地了解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情况及存在问题。

人员访谈。与患者、家属、综合管理小组、关爱帮扶小组工作人员等进行访谈,访谈对象由督导组随机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