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2018年) 7.1
7.1 培训对象和目的
各级政府和精神卫生相关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通过开展多层次多部门培训,使其了解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内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等。
各级专业机构和防治机构业务骨干。通过开展精神卫生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使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防治机构业务骨干具备指导下级工作人员的能力,形成分级指导的师资队伍。
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等精神卫生专业人员。通过开展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等,使其掌握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相关法规、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和诊疗规定,以及全程服务所需的治疗、康复、评估和健康教育技术。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由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康复、家属教育、社区宣传、大众健康教育等知识和技能、相关工作要求和规定,能够开展辖区内患者随访管理、康复指导等服务。
基层多部门人员。由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包括村(居)民委员会、政法、公安、民政、残联等综合管理小组、关爱帮扶小组成员以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区其他相关人员的培训,使其了解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掌握必要基本技能,主动配合、协助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