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2017年) 1. 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2017年) 1. 1. 功能区对接。加强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综合保税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重点开发开放平台间的交流对接,积极推广东部地区各类功能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