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五条 依法设置、使用的业余无线电台受到有害干扰的,可以向业余无线电台使用地或者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投诉;受到境外无线电有害干扰的,可以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投诉。

受理投诉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