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2009年) 第三章 业主委员会 第四十三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2009年) 第四十三条 第三章 业主委员会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自行终止: 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