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2009年) 第二章 业主大会 第三十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2009年) 第三十条 第二章 业主大会 第三十条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业主委员会作出书面记录并存档。 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