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世界版权公约(1971年) 第八条 世界版权公约(1971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一)本公约将由总干事备案,其修订日期为一九七一年七月二十四日。本公约对一九五二年公约的所有签字国保留其签字日期为自上述日期起的一百二十天以内。本公约须经各签字国批准或接受。 未在本公约签字的国家均可参加。 批准、接受或参加本公约须向总干事呈交有关证书方能有效。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