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2004年7月6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9号)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2004) 第三十一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