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