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2010年) 第二章 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 第十六条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2010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 第十六条 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所称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其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记载的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等同特征是指与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