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年) 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年) 第五十九条 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五十九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八条 第七章 目录 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