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2003年) 第五章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2003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3年7月15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