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2008年) 第九节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2008年) 第九节 第九节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规则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99号发布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同日废止。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