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08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专利代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被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的;
属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被处以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且未满3年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被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的;
属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被处以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且未满3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