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5年) 第二章 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5年) 第七条 第二章 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第二章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