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16年) 3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16年) 3 3 前期行业管理中已经产生或部分产生,并经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确认的,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可继续沿用。 1.4.2 不动产登记机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确认工作,结合日常登记实时更新权籍调查数据库,确保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的现势、有效和安全。 1.5 不动产登记簿 1.5.1 不动产登记簿介质 1.5.2 建立不动产登记簿 2 目录 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