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第七章 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7.2.1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7.2.1 第七章 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7.2.1 发生以下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或者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之一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一)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项; (二) 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约定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修正转股价格; (三)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换的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 (四) 公司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如期偿还债券本息; (五) 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人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或者涉及合并、分立等情况; (六) 资信评级机构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或者公司的信用进行评级并已出具信用评级结果; (七) 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