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第三章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与变动管理 3.1.1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3.1.1 第三章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与变动管理 3.1.1 境内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本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二) 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三)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四) 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对上市条件和具体标准进行调整。 第一节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