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9.8.10

9.8.10 本所决定不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所有关书面通知后的次一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司未按规定公告的,本所可以向市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