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第九章 退市与风险警示 第四节 规范类强制退市 9.4.12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9.4.12 第九章 退市与风险警示 第四节 规范类强制退市 9.4.12 本所决定不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所有关书面通知后的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未按规定公告的,本所可以向市场公告。 9.4.11 目录 9.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