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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3. 第四章 公司治理
  4.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5. 4.4.4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6. (一)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一)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4.4.4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 本规则第4.3.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4.4 目录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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